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胜利 张 波
副组长:郝洪涛 何彦平
成 员:王昱潭 李宏燕 何 佳 雍耀维 王 冠 宿友亮 蒙 斌 孙来宁 许义泉 周汉忠
专职(兼职)安全员:孙来宁 王 冠 周汉忠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召集审议、下发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与汇报;
5.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与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规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编制学院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4.监督与审核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经费的各项支出;
5.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并指导开展工作;
6.随时了解各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协调各基层组织的工作关系,查实实验室安全漏洞,督促各基层组织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成员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落实所负责基层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2.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负责指派本单位安全员,明确本单位内各办公、实验空间的安全责任人;
4.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加强日常培训工作,确保特种装备、特种实验场所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5.严格按照实验室工作标准将所需要的消防、防毒物品、应急药品配备齐全,安装到位;
6.指导和监督安全员及各安全责任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7.动员全体教职员工注重安全防范,配合学院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院级安全员职责
负责具体协调,安全材料整理、编写、保管和文件收发、保存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好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同时,制成书面材料,立马归档。
三、其他人员
(一)安全责任人
1.直接负责所管理的办公、实验场所的防火、防盗和技术安全;
2.负责对所指导学生、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3.重点做好射线装置、特种装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并在实验场所明显位置张贴。
(二)安全员
1.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定期巡查工作;
2.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违规现象及时处置和制止;
3.重点巡查射线装置、特种装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5.监督相关安全责任人、课题组做好防火、防盗及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学院布置的实验室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其他
1.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院级安全员担任,随相关人员工作变动而动态调整;
2.各基层单位安全员、安全责任人若有变动,应及时报学院安全管理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