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及职责

发布日期:2023-01-12 16:41:21 | 点击数: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胜利  张  波

副组长:郝洪涛  何彦平

成  员:王昱潭  李宏燕  何  佳  雍耀维  王  冠  宿友亮  蒙  斌  孙来宁  许义泉  周汉忠

专职(兼职)安全员:孙来宁  王  冠  周汉忠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召集审议、下发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与汇报;

5.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与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规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编制学院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4.监督与审核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经费的各项支出;

5.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并指导开展工作;

6.随时了解各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协调各基层组织的工作关系,查实实验室安全漏洞,督促各基层组织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成员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落实所负责基层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2.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负责指派本单位安全员,明确本单位内各办公、实验空间的安全责任人;

4.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加强日常培训工作,确保特种装备、特种实验场所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5.严格按照实验室工作标准将所需要的消防、防毒物品、应急药品配备齐全,安装到位;

6.指导和监督安全员及各安全责任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7.动员全体教职员工注重安全防范,配合学院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院级安全员职责

负责具体协调,安全材料整理、编写、保管和文件收发、保存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好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同时,制成书面材料,立马归档。

三、其他人员

(一)安全责任人

1.直接负责所管理的办公、实验场所的防火、防盗和技术安全;

2.负责对所指导学生、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3.重点做好射线装置、特种装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并在实验场所明显位置张贴。

(二)安全员

1.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定期巡查工作;

2.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违规现象及时处置和制止;

3.重点巡查射线装置、特种装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5.监督相关安全责任人、课题组做好防火、防盗及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学院布置的实验室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其他

1.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院级安全员担任,随相关人员工作变动而动态调整;

2.各基层单位安全员、安全责任人若有变动,应及时报学院安全管理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