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7-12-01 14:43:47 |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班主任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坚持把“全员育人”理念融入大学生培养工作全过程,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试行兼职班主任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党教工委〔2012〕15号)、《宁夏大学班主任工作制度(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工作落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班主任选聘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具体负责,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执行,学院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配合。

二、班主任选聘

(一)按照“全员育人”原则,每个班级选配1名班主任。

(二)班主任聘期为4年(从2016级开始),其他年级根据情况选聘,主要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和学生学业、生活指导等工作。

三、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学校稳定。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协助学院党组织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对拟发展的学生党员提出意见。

(二)对大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择业就业等工作。经常与家长沟通联系,负责班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对学业完成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减少挂科。

(三)对学生班级党、团工作和班集体活动进行指导。指导班级定期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和班会。指导学生完成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资助及欠费学生学费催缴等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与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沟通,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特别要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帮助转化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指导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科技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的意识。

(五)配合年级辅导员做好其他工作。

四、班主任待遇及要求

(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学院将把中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学院实行班主任津贴制,每人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200元。

(三)学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比,每学年定期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并进行表彰。

(四)学院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班主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是全体教师的工作,把育人要求纳入到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职责之中,形成我校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新局面。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