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8-03-27 15:12:06 | 点击数:


                                宁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等各项工作。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人数的计算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宁夏大学的考生和调剂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根据考生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外语面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20分钟,外语面试时间每个考生10分钟。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面试3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依次录取,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

五、复议与监督

1.研究生复试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

复试期间,增强复试工作透明度,考生若有疑问或申请复议,可打以下电话:

学院:2062958 联系人: 朱学军 13014260848

2062928 钟子杰13895102369

2062978 杨术明13629571053

邮箱:houhuiping0307@126.com

学校:2061690(校监察处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